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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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4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及项目简介
百年名校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在国内外享有崇高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地位。1999年至今,先后有11位校友当选为院士。美国《科学》周刊曾评出了中国13所最杰出的大学,其中兰州大学位列第六。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是“985工程”大学中的综合型管理学院,拥有相对齐全的管理学科、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一流的教学设施,被誉为西部地区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学术精英的摇篮。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具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西北唯一的行政管理博士学位授权点,并自主设置了政府绩效管理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内首家);中国首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毕业于兰州大学。已在全国形成了政府绩效管理、民族行政发展、公共危机管理、公共项目管理、可持续发展政策等有影响的特色方向,聚集了一大批学术骨干。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是中国第一个政府绩效评估的专业学术机构,政府绩效评估的“甘肃模式”开创了我国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的先河。
公共管理(MPA)是专门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高级人才的应用性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兰州大学于MPA项目于2004年开始招生,已累计招生800多人。在开办MPA教育的实践中,兰州大学逐步确立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形成了 “三双”优势与“四大”特色,办学水平稳步提高,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积极评价,有力地提升了兰州大学MPA教育的品牌价值。2010年,在全国MPA教育第二批试办院校的教学合格评估中,兰州大学MPA以87分的成绩获得第三名。
二、培养目标
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政府和社会组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熟悉国家宏观政策,掌握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国际视野、公共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高层、综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三、招生人数
具体招生人数将于2014年3月中旬确定,并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考生公布。2013年我校公共管理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114人。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3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要求进行报名。
(二)报考点选择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按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6210)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2.广州考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广州考生”。对广州的考生,考试地点为“甘肃农业大学”;为方便考生,学校将统一协调,尽可能在广州就近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现场确认
2013年11月10-14日期间,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办理。
六、初试与复试
(一)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期间,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单独寄发,《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添加其他内容文字)。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按教育部“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的规定。有关考生须在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后才准予下载《准考生》参加考试。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方式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可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后获得。详情请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有关说明。
(二)初试时间:2014年1月4-5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四)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五)复试时间:2014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地点: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七、录取与培养
(一)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在职)录取,被录取者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二)学制:三年。
(三)学习形式:学员利用双休日或晚上不脱产学习。
(四)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招生咨询
1.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兰州大学校本部齐云楼1219室)
咨询电话:0931-8912450、8912452,唐凯
2.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PA广东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23栋-219、221、222室)
咨询电话:020-87688090、13640326716,陈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