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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MBA、MPA联考B线复试资格申请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点击数: 字号:【

本办法适用于MBA、MPA联考分数未达兰州大学2012年A线标准而达到B线标准的第一志愿考生(具体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统计的名单为准)。
一、 申请条件
申请B线复试资格的考生,除满足本科毕业6年及以上,或同等学力毕业8年及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条件,方有资格提出复试申请:
一) 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者。需提交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任命文件或证明、单位组织结构图(须标明本人所处位置,加盖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章),并提交有效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供背景调查。
二) 任职管理岗位3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者;需提供能体现实际管理经验的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及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上级领导的推荐信,并请提交有效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 自主创业且公司具有一定规模者。需提交公司年审报表 (最近一年)和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四) 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或政协的奖励或表彰者,或与上述级别同等的其它单位奖励或表彰者。需提交奖励证书、奖状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 申请办法
一)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19日前,向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zumba@lz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我中心或传真至0931-8912452):
1、 《2012MBA考生复试信息表(B线)》/《2012MPA考生复试信息表(B线)》(见附件)。
2、 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 满足以上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考生提交的资料将接受统一审查、核实,最终复试资格由兰州大学MBA/MPA教育中心综合评审确定后反馈给考生。
三) B线考生复试资格接受公开监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证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中心地址:兰州大学齐云楼1219;监督电话:0931-8912452、8912450)
本办法解释权归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MBA/MPA教育中心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