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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须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 发布时间:2005年03月01日 点击数: 字号:【

我校所有MBA研究生都必须熟悉和了解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模范地执行校纪和校规。现摘录部分规定作为MBA研究生须知,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MBA是一种培养务实型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的专业学位。兰州大学MBA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要培养出具备目光远大、知识广博、富有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善于沟通与合作,能适应经济改革和发展需要的综合型、复合型人才。通过科学的培养教育,使取得这一学位的学生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高层次管理工作。

二、学制、人学和注册

1.我校MBA教育采取学期一学分制。学生必须学满学制所规定的学期,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

2.由我校录取的MBA研究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各项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入学;无故逾期不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每学期开学时,MBA研究生必须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学生注册后方取得上课资格。注册日期在上一学期结束前公布。

4.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请假。但事假最长不得超过四周,病假最长不得超过六周,到期如仍无法入学,可申请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注册者,作旷课论,超过四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三、课程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MBA研究生至少修满规定的45学分。具体分布见《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教学计划》。

四、考勤、考核

1.上课时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出勤者,必须请假;

2. MBA学生上课时必须关闭BP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以免影响教师上课;

3.因公出差不能上课,一周以内者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超过一周者须向学院书面请假,超过一月者须提交书面报告和有关证明,经学校研究生处和经济管理学院主管负责人批准;

4.MBA研究生一学期中某门课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课时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此门课必须重修;

5. MBA研究生在课堂上要积极参与讨论,结合工作实践,勤于钻研,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各种类型的作业,按规定参加考试或考查;

6.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交书面报告和有关证明,申请缓考。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在下一学期初参加考试;

7.对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申请补考一次。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作0分计,并不得补考;

8. MBA研究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外语统一考试,方可申请进行论文及答辩;

9.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由班主任提出,经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处核准,应予以中止学业。

(1)一学期内有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

(2)一门学位课程(或累计两门非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有一门不及格;

(3)一门学位课程(或累计两门非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补考合格以后,又有一门学位课程(或非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

(4)无故不能完成论文计划,或明显表现出缺乏能力者;

(5)因违反学校纪律或某种原因,不宜继续培养者。

五、学位论文

1.MBA研究生要在毕业前一年准备学位论文;

2.有关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要严格按《兰州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要求》进行。

六、费用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或入学)注册时,MBA研究生必须一次缴清该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2.未缴清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